情节轻微,第一次且主动消除、减轻危害后果的,对责任船员处200罚款。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1000元罚款。 |
情节一般,不及时整改的,对责任船员处400罚款。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罚款。 |
情节一般(1),超过半年以上未按规定配备该系统,对责任船员处600元罚款。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3000元罚款 |
情节严重,导致险情发生,对责任船员处罚款900元,暂扣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,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4000元罚款 |
情节特别严重,导致事故发生,对责任船员处吊销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,对负有责任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5000元罚款 |